衡量我国宏观税负需综合多维度指标,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小口径(名义税负)
以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基准,反映政府通过税收筹集财力的能力。该指标简单直观,但无法全面体现政府实际可支配收入。
中口径(综合财政收入)
包含税收收入及其他财政预算内收入(如国有资产收益、规费等),能更准确地反映政府通过预算管理获取的财力规模。
大口径(实际税负)
覆盖政府所有收入,包括预算外和制度外收入,是衡量政府集中财力程度和整体国民负担的最全面指标。
经济发展水平
GDP增长、人均收入等指标影响税收基础和政府需求,需结合税负水平分析。
社会公平性
关注不同收入群体的税负差异,避免高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多纳税的现象。
发达国家宏观税负普遍在40%以上,我国2011年综合税负约30%,处于合理区间。但需注意我国商品价格高企可能推高名义税负。
采用多口径指标对比,优先参考大口径数据;结合民生支出占比评估税收使用效率;关注税收政策对经济结构和社会公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