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的会计分录需根据优惠类型和税种确定,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处理方式:
直接减免增值税
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算应纳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税费减免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即征即退政策
先按正常税率纳税: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申请退税时: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直接减免
计提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实际缴纳减免部分:借:应交税费—减免税 贷:银行存款(或本年利润/未分配利润)
加速折旧/延期纳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未来可抵扣的税款)
附加税退税
收到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
冲回多缴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负数)
减免附加税
月末调整: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等(减免额) 贷:营业外收入
房产税/印花税 :减免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营业外收入
减免税款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所得税计入对应科目,退税或减免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递延处理 :即征即退等需分期确认的优惠,通过递延收益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
附加税 :退税与减免需区分处理,退税直接冲回税款,减免通过营业外收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