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三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允许转专业。
(一)确有兴趣或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征得学生同意后,可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创业方向需要转专业的,经分院对其创业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转入与其创业方向相关的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转出与转入分院同意,经教务处处长审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转入分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对学生已取得的课程成绩可予认定。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一般在新生报到注册1个月以后至2个月内,或第二学期放假前1月内,由学生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按第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退役后及因创业后复学学生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除外);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四)达到退学条件者;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十四条 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如确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院学习或者不适应学院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1学期或者毕业前1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已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十五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学院和拟转入学校(院)同意,持转入学校(院)同意该生转学的相关证明,按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 1 | 工程造价 | 重点学科 | 建设工程管理类 | 专科 |
| 2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重点学科 | 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 专科 |
| 3 | 水利工程 | 重点学科 | 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 专科 |
| 4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重点学科 | 机电设备类 | 专科 |
| 5 | 审计 | 重点学科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
| 6 | 林业技术 | 重点学科 | 林业类 | 专科 |
| 7 | 环境艺术设计 | 重点学科 | 艺术设计类 | 专科 |
| 8 | 建筑室内设计 | 重点学科 | 建筑设计类 | 专科 |
| 9 | 水环境监测与治理 | 重点学科 | 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 | 专科 |
| 10 | 酒店管理 | 重点学科 | 旅游类 | 专科 |
| 11 | 物业管理 | 重点学科 | 房地产类 | 专科 |
| 12 | 人力资源管理 | 重点学科 | 公共管理类 | 专科 |
| 13 | 应用英语 | 重点学科 | 语言类 | 专科 |
| 14 | 畜牧兽医 | 重点学科 | 畜牧业类 | 专科 |
| 15 | 建筑工程技术 | 重点学科 | 土建施工类 | 专科 |
| 16 | 工程测量技术 | 重点学科 | 测绘地理信息类 | 专科 |
| 1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重点学科 | 自动化类 | 专科 |
| 18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专科 |
| 19 | 应用电子技术 | 重点学科 | 电子信息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