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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新生转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07 23:27:33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四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以上甲等医院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可视具体情况由学生本人申请转专业,按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本科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 为某些特定的学科专业;

(三)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 已有转专业经历或学校在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

(五)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 考虑到学院人才培养的计划性,学校将控制转专业人数。学生转专业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 转专业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特殊情况的,可转入低一年级;

(二) 转专业时,学生本人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院(系)考核后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招生办审定,报学院批准;

(三) 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四) 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入本人档案,由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对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转专业学生所缺课程由教务处安排补课重修,所需费用由学生负担;

(五)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一)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 考生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四) 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五)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生、委托培养的;

(六) 跨学科门类的;

(七)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要求转学时,须由学生本人申请,说明理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于每年5月份下旬或11月份下旬报教务处审批,由学院推荐,拟转入学校审核报批,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学院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重点学科计算机类本科
2车辆工程重点学科机械类本科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重点学科机械类本科
4测绘工程重点学科测绘类本科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重点学科电气类本科
6安全工程重点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本科
7能源与动力工程重点学科能源动力类本科
8物联网工程重点学科计算机类本科
9建筑学重点学科建筑类本科
10土木工程重点学科土木类本科
11英语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
12商务英语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
13汉语国际教育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
14网络与新媒体重点学科新闻传播学类本科
15旅游管理重点学科旅游管理类本科
16财务管理重点学科工商管理类本科
17金融工程重点学科金融学类本科
18电子商务重点学科电子商务类本科
19学前教育重点学科教育学类本科
20机电一体化技术重点学科自动化类专科
21工程测量技术重点学科测绘地理信息类专科
22建设工程管理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管理类专科
23会计重点学科财务会计类专科
24工程造价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管理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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