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西藏藏医药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西藏藏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一般不办理转专业、转学手续。如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学校核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或其他院校学习的,可提出转专业、转学申请。(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申请,所在系部推荐,拟转入系部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六)跨学科门类的;
(七)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 各系(部)应根据本系(部)各专业、班级容量等资源配置情况,在学期末向教务处报告转专业学生条件、名额,并由教务处汇总审核。转专业学生在第一学年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同意,经班主任审查后,由转出系(部)批示,转入系(部)签署接收意见,经教务处审定,上报学校批准,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部门备案。相关手续于每学期开学后办理。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三十条 办理转学手续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12月初)和次年第二学期末(次年6月初)集中受理,其他时间一概不予受理。转入我校的学生在转学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未经我校批准,不得进入我校学习。由系(部)私自接受或学生本人私自到我校学习者,均视为无效,产生一切后果由系(部)和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 西藏藏医药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 1 | 藏医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中医学类 | 本科 |
| 2 | 藏药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中药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