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转专业按《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专科调整原则》执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请参看《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发[2017] 3号)办理。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第二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学校完成学业,学校原则上不同意转学。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毕业前一年;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校因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协调转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一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的要求的,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洽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公安部门。
学生转学手续,应在转学学期的前一学期期末办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学生转学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 1 | 文秘(商务方向) | 省级特色专业 | 文秘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