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专业调整的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同时本着有利于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省教育厅《学籍常见问题答疑》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根据学校教学和专业设置实际,特制定该规定。
一、基本原则
1. 学生一般应当按照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调整专业者,需符合学校的调整专业条件,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2. 专业跨文、理大类不能进行专业调整,但文理兼招者不在此规定内;
3.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或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学生不得调整专业;
4. 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注册入学的学生、招生渠道不一致的(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对口高职等)学生一律不得调整专业;
5. 录取到非师范专业的学生不能调整到师范类专业;
6. 师范类专业之间原则上可以互相调整,师范类调整到非师范类专业原则上条件放宽;
7. 调整专业的学生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录取人数的5%,师范类专业调整到非师范类专业不受限制。
二、专业调整条件
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不得调整专业。有下列情况
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2. 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3.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能更好的发挥其专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