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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新生转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08 00:29:57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南阳师范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南阳师范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南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努力为学生提供符合自己兴趣与特点的学习与发展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转学

第四条学生应当在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原则上我校一般不予转学。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录取学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入(转出)我校。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入(转出)我校: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体育类、艺术类高考成绩按照相应年份相应专业录取规则计算。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通过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全省)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等)。

(六)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六条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学校院长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方可转入。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为同一省份者,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为一式三份)。

第七条我校对审核通过的拟转学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八条所有转学材料的报送及办理由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第三章 转专业

第九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到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经学生同意,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三)休学创业或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生申请,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不得转入其他类专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跨学历层次的;

(二)跨录取批次的;

(三)跨科类的;

(四)录取时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录取为五年一贯制高职高专的;

(六)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一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第二学期开学前2周内申请转专业:

(一)第一学期成绩合格的。

(二)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的。

(三)未受过纪律处分的。

第十二条转专业学生名额由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各院系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5%;接收院系可根据自身教学资源情况,确定拟接收的转入学生名额,原则上接收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本专业学生人数的20%。

第十三条各院系于第一学期结束前提供本单位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人数,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在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转专业的条件,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南阳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第十五条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并经转出、转入院系院长(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拟转入院系汇总,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第十六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转专业学生考试课程设置原则为:申请转入理科、工科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课程,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课程;

第十七条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及各专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十八条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后,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

第十九条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第二十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可作为选修课认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南阳师范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南阳师范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化学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化学类本科
2地理科学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地理科学类本科
3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本科
4生物科学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生物科学类本科
5数学与应用数学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数学类本科
6英语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
7汉语言文学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
8历史学重点学科历史学类本科
9国际经济与贸易省级特色专业经济与贸易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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