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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08 00:45:33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及学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所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

(一)具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三)学校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情况调整专业时,学生可提出转专业要求;

(四)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级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五)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六)其他符合有关规定可以转专业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订单培养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培养层次、招生类别(批次)不同的专业之间的;

(二)三年制高职艺术类、体育类、成人类等特殊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的;

(三)已录取但尚未正式取得学籍的;

(四)休学期间的;

(五)已转过专业的;

(六)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七)无正当理由或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

第三章

转专业的程序与学籍管理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分别于每年 5 月 1 日及 11 月 1 日前根据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提出本二级学院各专业可转入学生数及转入条件,填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资源统计表》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下发各二级学院。如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出可转入专业资源数,则由所转入的二级学院考核确定。

第七条 全日制三年制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年。具体申请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 15 周至第 16 周。学生在办理完转专业相关手续并完成本学期学习后,于下一学期进入转入专业学习。

第八条 全日制五年制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时间为入学后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但第二学年只可在本专业大类内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 15 周至第 16 周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 15 周至第 16 周。学生在办理完转专业相关手续并完成本学期学习后,于下一学期进入所转入专业学习。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持该申请表至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确定全校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十条 教务处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经校长办公会(或经授权的办公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正式发文。

第十一条 教务处向相关二级学院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向学生个人返还《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凭申请表办理后续手续后,将申请表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相关材料报上级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后,开具《江苏商贸职业学院转专业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到所转入的二级学院报到。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成绩管理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

第十四条 接收学生转入的二级学院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交接、建档、管理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如因国家特殊政策或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而出现不符情形的,则按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比较好的王牌重点特色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会计重点学科财务会计类专科
2审计重点学科财务会计类专科
3财务管理重点学科财务会计类专科
4金融管理重点学科金融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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