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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08 00:51:47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

第三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注册取得学籍或者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毕业学年内的;

3、已取消学籍,或应予退学者;

4、休学期间的;

5、不同类专业之间互转的;

6、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第二十三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院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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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院、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院、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院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院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院。

第二十四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意,由转入学院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院有培养能力的,经学院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五条具体转专业、转学办理程序及办法可参照《江海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转学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院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避免违规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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