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一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学习并完成学业,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有证据表明学生在某一专业领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利于其专长的发挥;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
(三)经学院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学生将无法继续学习。
(四)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学院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当优先考虑。
第三十二条 转专业应由学生本人在每学期末两周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三年制学生入学已超过三个学期,五年制学生入学已超过五个学期的;
(三)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 学生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手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六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院培养要求且有培养能力的,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学生转专业或由外校转学到本院后,可根据学分互认办法全部或部分承认已修学分。转专业前已修的未列入新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学分,或转学前在原学校所修的非本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可按公共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档案。
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不全):园林技术、生态农业技术
江苏省示范院重点建设专业:园艺技术、园林技术、作物生产技术、食品加工技术
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专业:园艺技术、连锁经营管理、食品加工技术
江苏省特色专业:园林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
江苏省品牌专业:园艺技术、作物生产技术
江苏省“十二五”高校重点专业群:园林技术专业群、园艺技术专业群、现代农业专业群、食品生产及质量控制专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