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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08 01:07:39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予转专业。确须转专业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生学习成绩优秀且确有某专业特长和兴趣,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具体标准由接收系确定);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确认并经院医务室审核,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如学生留级后,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等),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可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四)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五)对口转入统招,或虽同属对口生,但入学考试科类不一致的学生;

(六)跨文、理科或学科跨度较大的学生;

(七)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学生;

(八)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考虑到国家人才培养的计划性,各系准许申请转专业的人数要控制一定的比例。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系部考核、学生处初审、学校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二十五条转专业,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将申请递交所在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拟转入系通知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参加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二周的周末接收系组织考试、考核,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带学生证(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届时不参加者,不允许转专业;

(三)接收系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及学生所填申请表一份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五周内报学生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公示。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学生处办理转专业手续,正式进入转入系专业就读;

(四)转专业需延长学习年限者,需附学生本人申请,接收系领导初审,学生处审核,分管院领导批准;

(五)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均应在新专业参加该学期期末考试;

(六)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库中,接收系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对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进行认定。实行学分制的专业还要对其原专业所学课程类别进行认定;

(七)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第二十六条学生转学的条件:

(一)被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委培、定向生的;

(4)应予以退学的;

(5)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七条转学手续的办理程序: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一)本院学生要求转学时,须由学生本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经学生处审核,由学院批准,拟转入学校审核报批。具体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以保证学生在新学期到转入校学习。

(三)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本院者,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市场营销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工商管理类专科
2国际商务省级特色专业经济贸易类专科
3电子商务省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类专科
4农村金融省级特色专业金融类专科
5商务英语省级特色专业语言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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