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章 转专业
学院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有利于学生的就业和成才,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需遵循以下原则和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在办理学生转专业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是本人意愿,其他任何人不得代办。
3、申请原则。学生本人高考投档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录取最低分。
第四十一条具体规定
1、文、理科专业不得互转。
2、不同批次、不同类型录取的学生不得互转。
3、学生获准转入新专业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4、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6、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7、五年制高职后三年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四十二条 申请与办理
1、新生入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教务处提出转专业初步申请。
2、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生活设施配置和转专业初步申请人数,制定并公布专业调整计划。
3、根据学院公布的专业调整计划,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教务处提出正式转专业申请,本人签字确认。
4、经院教务处复核、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院教务处发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相关系部,并及时办理学籍调整手续。
第四十三条有关要求
1、新生转专业工作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
2、当专业转入申请人数超过专业调整计划人数时,由院教务处会同拟转入系根据专业需求,择优确定本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
第四十四条其他说明
1、学生在转专业申请未获批准前,不得擅自以拟转入专业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2、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费。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予优先考虑。
第十一章 转学
第四十五条基本原则
1.申请转学理由要正当;
2.申请转出、转入学校学历层次、招生录取批次要相同。
第四十六条 申请条件
1.学生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和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2.申请转学的学生高考分数应当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线。
第四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就业的;
5.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6.应予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十八条 办理程序及材料提交:
1.由我校转出。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我校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确因患病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我校学习,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同意转出。若为跨省转出,我校需正式发文报省教育厅备案。
2.由外校转入。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我校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我校培养要求且我校有培养能力的,召开院系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同意后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记入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校长签署接收函,我校将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
3.学生转学经转出和转入学校按照上述程序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和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学信平台,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4.学生患病申请转学,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
5.我校受理学生转学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
6.学生转学材料省教育厅备案时间为每年的2月20日至3月10日和8月20日至9月10日;
7.学生转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2)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表(包括学籍变动情况);
(3)载有学生本人相关信息的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审批表、拟转入专业的最低分学生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印章);
(4)因患病转学学生提供经两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需要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因特殊困难转学学生提供特殊困难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九条 转学后可根据学分互认办法承认已修学分。
|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 1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省级特色专业 | 土建施工类 | 专科 |
| 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省级特色专业 | 市场营销类 | 专科 |
| 3 | 会计 | 省级特色专业 | 财务会计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