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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新生转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08 01:32:17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延边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延边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延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延边大学新生转专业

第一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根据《延边大学本专科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转专业中“专业”泛指学校培养的专业、专业类(含按专业或专业类录取,入学后按大类进行培养的专业类)之间进行转专业。

第三条 转专业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程序、统一组织、双向选择、宏观控制;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转专业整体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后勤保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转专业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转专业形式

(一)考核转专业

1.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现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2.退役复学、入学后编入到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学生申请转到同一学科门类或相近专业(除医学、法学、艺术、体育等有限定条件的专业外);

3.延边大学文科创新班(德海班)学生转专业。

(二)考试转专业

通过学校转专业统一考试,学院和专业复试以及通过期末考核。

第六条 考试转专业人数比例与民族比例

(一)各专业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现有人数的20%;允许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现有人数的10%。转出或转入人数超出比例时,依据考试转专业总成绩排序。

(二)各专业转入朝朝鲜族学生比例,视当年全校新生朝朝鲜族民族比例而定。按四舍五入取整的方法先计算朝朝鲜族学生转入计划,再根据专业转入计划和朝朝鲜族转入计划计算非朝朝鲜族转入计划。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满足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因伤病或生理缺陷,经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2.自愿申请考试转专业的一年级学生;

3.依据《延边大学德海班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延边大学文科创新班(德海班)学生;

4.退役复学、入学后编入到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考试转专业:

1.定向生、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生、特殊类(体育类、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学生;

2.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的学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4.转学的学生;

5.已启动退学程序的学生。

(三)考核转专业申请条件

学生高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省份录取最低分(朝朝鲜族招生单列计划录取的学生,参照朝朝鲜族单列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拟转入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未列招生计划时,依据生源地高考排名占比。少数民族预科生升入本科阶段的,预科综合成绩原则上应达到拟转入专业综合成绩最低分。

第八条 转专业的程序

延边大学新生转专业

(一)考核转专业

1.学生向拟转出专业提交转专业申请书,因伤病或生理缺陷转专业须附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

2.拟转出专业、学院须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审核学生材料,通过审核的材料转交至拟转入学院。

3.拟转入专业、学院根据现有专业培养规模确定是否可以接收学生。

4.可以接收,要求学生提交体检报告。

5.拟转入专业、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核体检报告和学生申请材料。

6.拟转入专业、学院考核学生。

7.拟转入学院向教务处提交拟同意接收学生的请示,请示中须含转入专业和年级。

8.教务处审核。

9.校长办公会审议。

10.公示。

11.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

12.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与“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学信网学籍变更。

(二)考试转专业

1.发布《考试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专业、名额、接收条件、选考科目要求、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等)。

2.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根据拟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专业。

3.学校组织统一考试。根据统一考试成绩、接收名额、民族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4.公示获得复试资格学生名单。退役复学、入学的,成绩相同时,优先给予复试资格。

5.拟转入学院组织复试:

(1)复试前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应对获得转专业复试资格的学生进行体检。

(2)复试。若有复试不合格的,学院须留存详细的情况说明材料。

(3)复试结果报送教务处。复试结果可分复试合格、旷考、不合格。

6.通过复试的学生须参加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旷考;

(2)考试违纪;

(3)通识教育必修课不及格;

(4)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0的。

7.公示获得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转专业资格,名额不递补。

8.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开学教学第一周内到拟转入学院和专业报到;放弃转专业的,应在教学第一周内向拟转入学院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材料。

9.统计放弃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最终转专业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10.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11.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

12.教务处根据“学校发布同意转专业的决定”与“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学信网学籍变更。

(三)退役复学后编入到二年级后参加考试转专业并获得转专业资格的,若转出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或相近专业的,可编入到相同年级;若转出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属于跨学科门类的,须在考试次年9月编入拟转入专业的一年级。

延边大学新生转专业

第九条 考试转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A类:外语、语文、数学

B类:外语、语文、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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