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大连外国语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实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和专长,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规范我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对全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进行总体领导。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院系负责人代表组成。各院系应根据本实施细则成立院系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
第三条 转专业是指允许部分本科生在校期间由入学录取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转专业后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相应转至新专业所在院系,并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和毕业。
第四条 我校开设的符合教育部转专业要求的本科专业学生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国际艺术学院、音乐系学生只可在院系内部转专业。
第五条 转专业分两类,第一类转专业指符合下述第九条
(一)(二)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第二类转专业指符合第九条(三)(四)(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第一类转专业由转入院系组织考核,第二类转专业由转出院系和教务处审核。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后申请转专业一次,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转专业后原则上须进入新专业一年级学习;学生如欲转入新专业同年级学习,须由转入院系依据专业培养方案考核学生是否已达到新专业同年级学业修学水平,考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者方可进入新专业同年级学习。
第七条 休学创业或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根据其创业业绩或应征入伍期间获得奖励情况,适当放宽转专业限制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无特殊原因,转出院系不得阻止学生申请转专业。
第八条 各院系制定专业转入转出考核标准。接收第一类转专业学生转入名额应不低于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3%,且不超过 10%,不足 1 人的按 1 人计算。同一院系内转专业不设名额限制。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九条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习成绩优秀,第一学年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者。总成绩是指学生一年级全部必修课成绩之和;
(二)第一学年总成绩排名不在本专业前 10%,但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学生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经考核认定后可获得转专业资格;
(三)因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而需要适当调整专业时,所在专业在读学生;
(四)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五)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二)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创业休学学生、应征入伍学生除外)状态者;
(三)已有转专业或转学经历者;
(四)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五)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及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公布计划。各转入院系在第二学期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及考核录取办法、接收条件等。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公布。
第十二条 学生申请。拟转专业学生可在第三学期第一教学周内,根据学校公布的计划,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学生所在院系。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转出院系对申请转出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无误后,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转出院系意见,并进行归类整理,符合第九条(一)(二)条件之一者归为第一类,符合第九条(三)
(四)(五)之一者,归为第二类。在院系备案,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批后,统一将第一类拟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送至转入院系,经转入院系复核后,由各转入院系公布各专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及各专业考核安排。
第十四条 转专业考核。转入院系根据考核办法对第一类拟转专业学生组织实施考核。原则上应在第三学期第二教学周组织考核。教务处根据全校各专业发展情况和学生实际情况对第二类拟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学校有权决定学生可转入新专业的范围。
第十五条 学校审批。各转入院系按考核成绩,在择优录取的原则下,根据各转入专业的计划转入人数,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转入院系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核。所有转专业考核、审核结果由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批准的教改班、国际合作班,按学校批准的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分与学籍管理
第十七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学校正式批准并到转入院系报到前,仍按原专业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含寒暑期安排的教学活动)和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学籍异动、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学生证更换等相关手续, 并按照转入专业交费注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采取插班形式,不单独成班。如确需单独建班,须由转入院系书面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九条 转入新专业的学生的学费、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转入院系专业的要求交纳。学生住宿等相关事宜由转入院系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照新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学时、学分,达到相应要求,方可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前已修读且已取得成绩和学分的课程不再修读,直接计入新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其他需转入学分的相关专业课程,由转入院系根据课程性质和本专业培养方案认定,并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计入新专业相应课程学分。其他未予认定课程学分可列入通识选修课学分,未修的课程应补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经学校授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经学校 2017年第 11次校长办公会通过,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原《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大外教发〔2014〕168 号)同时废止。
| 大连外国语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 1 | 日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 2 | 英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 3 | 金融学 | 重点学科 | 金融学类 | 本科 |
| 4 | 朝鲜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 5 | 俄语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