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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08 01:37:35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廊坊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一般不准转专业或转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且转入系(部)、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允许、该生入学分数 不低于转入专业同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留、降级学生如遇到没有连续招生的专业,在征求学生同意后调到其它学制相同的相近专业;

(五)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也可以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限在进入专业学习阶段前办理,进入专业学习阶段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办理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并附能够确认个人专长的证明材料或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专业系(部)和转入专业系(部)同意,由学生工作处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在学期或开学前办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学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转学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底册)复印件(须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办理转出或转入我院的转学手续时,需学生本人向学生工作处申请,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第二十九条 在上报转学学生材料时,必须附带下列材料:

1、学生申请书;

2、有该生姓名及省(市)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检表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

4、转出院校同意函;

5、拟转入院校同意函;

6、学生表现鉴定书;

7、学院指定医疗单位体检表等。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市场营销重点学科工商管理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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