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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发布时间:2023-09-08 02:44:38

转专业原则与条件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应以转入专业的师资力量、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本专业教学要求为基本依据。

第四条在校本科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学校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㈠一年级第二学期末,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学期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第一学期必修课第一次考试成绩(不计算补考成绩)平均学分绩达到75分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0%,获得转专业资格;第二学期通过接收专业考核且必修课一次性合格的;

㈡ 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必修课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在某一学科方面有特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专家组鉴定后,确认其确有特长的;

㈢ 在校期间患有、发现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㈣ 我校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本科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符合上级关于转专业的有关规定的;

㈤ 在校期间通过相关考核,进入学校规定的国际交流项目班,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需转入指定专业学习的。

第五条学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

㈠ 由外校转入我校的;

㈡ 在校修读已满三年的;

㈢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㈣ 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㈤ 在我校学习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㈥ 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期间的;

㈦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㈧ 招生时学校规定不可转入转出的专业(艺术类不同录取方式专业间、软件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通过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专业等);

㈨ 其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转专业的情形。

第六条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及就业状况,研究确定各专业转专业的接收名额、接收标准及考核方式,并以院发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依据本细则第四条第三、四、五款条件申请转专业学生,须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及学生本人条件转入学校指定专业。

天津工业大学所有的专业一览表

学院专业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
化学与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中外合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动画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光源与照明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表演、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工业工程、公共事业管理、金融学

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法学院

法学

人文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广告学、英语、日语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博雅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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