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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发布时间:2023-09-08 03:44:27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 邮编:010051电话:0471-5279327 nmjy_WebMaster@163.com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简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是在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务科、科研科、教材设备科和督导科四个科室。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号码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日制高职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教育研究和教改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为学院发展高职教育事业、深化教学改革和加强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学和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二、具体职责

1、参与制定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专业学科设置及调整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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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有关教学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

3、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实施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各种教学文件,统一和规范学院各教学环节工作。

4、负责学历班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等工作,组织日常教学管理和运行。

5、负责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教学档案管理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工作。

6、组织系(部)进行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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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教材建设并负责教材订购工作。

8、制定师资建设规划,组织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教师校内培训(包括继续教育培训)和外出进修培训、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汇总和审核等工作。

9、开展质量工程建设、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并推广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成果。组织有关教学的评估、评优工作。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交给的其它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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