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大学学费其实还是受到很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一件事情,本科四年专科三年算下来学费不是一个小数字。某些省份大学涨学费的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这些省份基本都确定了涨价方案或已启动学费调整程序“涨学费”预示着学生的上学费用提高,家长负担的加重。具体哪些学校的学费会上涨呢?上涨后的学费是多少?本文醉学网小编将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吉林警察学院的学费标准相关知识,本内容来自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准确信息请以学校官方发布为准。
侦查专业:6500.00元/学年
刑事技术专业:6500.00元/学年
治安管理专业:6500.00元/学年
经济犯罪侦查专业:6500.00元/学年
治安管理(涉外警务)专业:6500.00元/学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4100.00元/学年
法律事务专业:4000.00元/学年
文秘专业:3300.00元/学年
应用韩语专业:4300.00元/学年
应用英语专业:4300.00元/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5100.00元/学年
财务管理专业:3500.00元/学年
保险实务专业:4000.00元/学年
市场营销专业:3500.00元/学年
本消息参考自2018年吉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2019级考生请关注官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治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侦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绘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韩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文秘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法律事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第四章录取说明
第七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八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公安专业中女生招收计划按照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已经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注说明,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生。
普通专业(本科、专科)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九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一、公安专业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报名条件、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体能测试(男子、女子)项目及合格标准等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与吉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
二、普通专业
报考普通专业(本科、专科)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各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其中,报考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第十条录取规则
一、公安专业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吉林省户籍,提前批次录取。凡志愿报考我院公安专业的考生,报考志愿须填在吉林省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批次录取院校第一志愿栏”,并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本科专业根据生源地专业招生计划数(男、女)及高考分数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120%调档比例调档。经审阅电子档案合格后,按招生计划(男、女)、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我院择优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退出现役部队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如考生不具备上述优先录取条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二、普通专业
(一)根据我院在各省招生计划数,按各省规定投档比例,划定投档分数线。
(二)对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执行各省照顾加分政策。
(三)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序志愿。
(四)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在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尊重考生志愿,依次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志愿调剂的办法安排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注:
1.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排序,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考查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文科考生首先考查历史科目等级,如相同,则考查另一选测科目等级;理科考生首先考查物理科目等级,如相同,则考查另一选测科目等级)。如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则文科考生按语文(不含附加分)、外语、数学单科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不含附加分)、外语、语文单科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我院朝鲜语专业(本科)、应用韩语专业(专科)仅招收使用汉语答卷的非朝朝鲜族考生。
(五)艺术设计学专业、绘画专业
该专业按计划招考各省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考生高考志愿须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院校志愿栏,考生必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专业考试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文化课(含高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各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科综合、数学。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保留一位小数)
注:
1.辽宁省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在相应的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安徽省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3.山东省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六)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吉林省考生须取得我院校考合格证,文化课(含高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吉林省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综合、数学。
报考该专业的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须参加各省对应类别的专业课省统考。其中,山东省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文学编导类、河南省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编导制作类、辽宁省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专业课、文化课(含高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各省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综合、数学。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保留一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