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宝鸡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六、转专业与转学
(十七)学生一般应当在被我院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可以转专业、转学:
1.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2.学生一般应当在本院完成学业。若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需要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申请转学时要提供相关证明。
3.申请转学的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相同生源地的高考录取最低分数。
(十八)学生转专业、转学,均由本人书面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院审查同意后,到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2.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公示无异议后,由转入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办理转学手续。
(十九)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最低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委托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等);
6.应予以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十)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已办理过转专业的;
2.留级和休学的学生(如下一届或复学后没有相同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3.普通高考招收的“三校生”;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5.文、理科专业的学生不得互转专业;
6.低分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高分类专业;
7.单招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统招类专业;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有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护理
省级重点专业:护理、机械设计与制造、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学前教育、针灸推拿、临床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