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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发布时间:2023-09-08 16:34:57

 第五条稽核岗位是会计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它涉及到经费开支的控制与合理使用及财务预算的实现,又是整个会计处理程序从收付款、记帐至结帐的依据。因此对稽核(审核)的原始凭证,必须严格掌握以下原则:

 第六条原始凭证内所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真实。凭证内所列的事项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必须按预算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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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其次审核原始凭证内容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内容要完整,数字要准确。

 第八条记帐凭证的编制及审核:

在编制记帐凭证时,要依照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准确的使用会计科目。在记帐凭证上应填写日期、编号、金额,并加盖制单、审核、复核人员的印章,应做到一事一单。记帐凭证编制完毕转给复核人员,复核人员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复核。

 第十三条库存现金限额:按照银行日限额为10000元,如有超出及时送交银行。

 第二十八条学院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生活的重要物资保证为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适应我院教育事业的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含8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财产,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时间都在一年以上的即为固定资产。

 第五十八条院财务使用的收费票证、统一收据、发票,设专人负责。凡领用、缴销要做记录。

 第五十九条各类收据,由院财务处统一印刷、购买、登记、发放、回收、保管。年终将收据存根收集齐全归档,其他非独立单位不得私自印刷、购买各类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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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条对于作废的支票要盖作废戳记,年底要按顺序装订整理。

 第十一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六十一条微机管理

1、会计电算化由财务主管负责管理和调度。

2、微机由经过培训的会计专职人员持证上岗操作。

3、未经财务主管同意,非微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4、严禁在微机上使用外来其他软件及电子游戏软件。

5、微机必须在UPS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运行。

6、定期对硬盘及有关数据软盘检查,发现病毒及时分析毒源,报告有关部门后实施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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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持机房洁净、整齐、微机硬件无灰尘。

8、注意防火、防盗,每日下班前关机必须切断总电源以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微机正常运行。

第六十二条计算机操作管理

1、上机人员要熟练掌握会计软件及新会计科目及编号、部门编号、项目编号等一系列核算内容,做到准确无误操作每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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