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关于我院学生转专业的要求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4、毕业年级的;
5、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流程及负责部门
1、满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原专业所在系部递交书面转专业申请及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学校网站上下载)。由所在班级辅导员及系部主任签字。
2、拟转入专业所在系审核。
3、教务处进行审核。
4、学生处进行审核,注明有无违纪行为。
5、主管院长签字。
6、学生处根据转专业申请书及转专业申请表,汇总转专业备案表,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7、学籍科依据由省厅签字盖章的转专业备案表,在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转专业数据处理。
8、由学生处通知转专业成功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 教学单位 | 专业 |
|---|---|
| 电子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 |
| 艺术设计系 | 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
| 经贸管理系 |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酒店管理、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公共关系、空中乘务 |
| 机电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供用电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 交通运输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改装技术 |
| 土木工程系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滴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