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
学生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但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转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一般不转学;如果确需要转学,请按照学院转学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办学生转学手续,原则上每学期期末集中办理。
| 系(部)
|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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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与机电工程系 | 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事故评估与理赔)、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 土木工程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
| 经济与管理系 | 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金融管理与实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