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特修订实施细则如下。
一、重新选择专业标准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者,可申请重新选择专业。
1、品行优良,无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通过本专业培养方案第一学年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无首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3、第一学年必修课程考试学分绩点排在本专业前5%者,该年级的全部课程皆为首次参与学习。
4、入学即为本校在籍在校学生,非它校转入者。
二、选择专业范围
1、根据我校学科特点,重新选择专业的范围原则上是在同一学科专业大类内重新选择。
2、为了充分体现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也允许跨学科选择专业。但跨学科选择专业的同学,在满足重新选择专业标准的同时,必须同时修完要选择学科专业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程(见附表),且成绩合格。
3、重新选择专业不能跨越高考门类。
三、重新选择专业的办理程序
1、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根据学分绩点排名将符合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名单发到各院(系),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对申请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2、通过重新选择专业资格审查的同学,可在所在院(系)领取“东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各院(系)汇总后,将审批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学生转入院(系)共同复审。
3、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通过复审后,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将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
4、公示结束后,由学生工作部将批准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名单发到各院(系),由各院(系)通知学生到学生工作部办理相应转专业手续。
5、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将到新的专业学习,从转专业之日起,将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
| 东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东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能源与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火电厂集控运行 |
| 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 | 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 |
| 东北电力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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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电力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 东北电力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通信工程、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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