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校一年级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受到校级以上处分;
(二)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学生行为准则》的表现;
(三)在一年级学习中,所有课程无考核不及格;
(四)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二、转专业限制条件
(一)每名学生只能转专业一次;
(二)五年制学生已经进行专业分流注册的学生、对口升学已规定专业的学生和中职插班生不能转系、转专业;
(三)提前批录取的学生不得转系、转专业;
(四)降分录取的特殊类型专业学生不得转入非降分录取专业,只能在降分录取的同类专业之间转系、转专业;
(五)不同层次、不同学制和不同学习形式之间不得转系、转专业;
(六)其他有政策规定不能办理转专业的情况。
三、转专业基本要求
(一)学生办理转专业申请可以在大一第一学期末开始办理,正式办理的时间定在大一第二学期第1至第3周,其他时段不予办理;
(二)原则上不能跨系转专业,自然班级中成绩、平常表现综合排名前2名的可以办理转系转专业;
(三)以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转入或转出人数控制在5%以内;
(四)办理转专业时,学生申请书需附上该生家长的意见和班主任的意见(包括与学生、学生家长的谈话记录);
(五)学生家长需提供就业能力证明,学生本人提供学习承诺书,学生班主任提供在校期间表现说明和是否适合新转入专业学习的证明(转入特殊专业必须按相关要求加试专业科目,凭成绩认定是否可转入该专业)。
四、转专业基本程序
(一)在学保处网上下载并填写《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转系、转专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生家长签字同意;
(三)学工保卫处学籍科备案;
(四)学生班主任签字同意;
(五)转出系学工办主任签字同意;
(六)转出系和拟转入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同意;
(七)学工保卫处处长签字同意;
(八)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
(九)转入系学工办主任接受签字;
(十)学工保卫处学籍科开具通知单。
五、特别说明
(一)已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专业报到手续,并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五年制学生原则上不转专业,因特殊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到第三年第二学期1至3周统一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条件、要求和程序同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工保卫处负责解释。
| 院系 | 专业 | 学制 |
|---|---|---|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技术(施工方向) | 3 |
| 材料工程技术 | 3 | |
| 建筑系 | 建筑设计技术(技术设计方向) | 3 |
| 城镇规划 | 3 | |
| 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 | 3 | |
| 室内设计 | 3 |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
| 数字城市技术 | 3 | |
| 管理工程系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3 |
|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方向) | 3 | |
| 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方向) | 3 | |
| 建筑经济管理(工程、会计方向) | 3 | |
| 物业管理 | 3 | |
| 建筑工程管理 | 3 | |
| 建筑设备工程系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 给水排水工程技术 | 3 | |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
|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 3 | |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3 | |
|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 | |
| 市政工程技术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