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醉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五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入学后,可以按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转出专业所在系和拟转入专业所在系签注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教务处备案;
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提出申请:
(一)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二)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三)确有特殊才能,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二)非统一招生的特殊招生类型的(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三)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四)休学期间或二次转专业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七条 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确有身体疾病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学校指定医院的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
第二十八条 高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考虑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于申请转入学校当年拟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的;
(三)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三二分段”、单独招生考试等);
(四)招生时确定为委培、定向生的;
(五)拟转入学校与我院在同一城市的;
(六)跨学科门类的;
(七)应予以退学的;
(八)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 学生申请转学的程序:
由学生本人申请,说明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情况是否属实、系(部)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并签署意见;教务处核实学生是否具备转学资格,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条外校学生申请转入我院,参照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转入学生凭原学校的有效学习成绩证明,学院认可转入专业相应课程成绩,并取得相应学分。
|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
| 1 | 煤化工技术 | 重点学科 | 化工技术类 | 专科 |
| 2 | 应用化工技术 | 重点学科 | 化工技术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