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8年之前,东北师范大学是被国家教育部所领导的。在1958年,东北师范大学被教育部下放归吉林省领导,并且在同年的十月份将东北师范大学的名字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
后来到了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的东北师范大学重新被划归到教育部的领导。1980年,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恢复了“东北师范大学”的校名。至此,东北师范大学的名字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