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二)录取具体方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1.招生对象为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有关招生条件的考生。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