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到学校有计划缺额的专业,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学校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如录取末位考生出现同分现象,依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
文史类(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历史)、外语、数学;理工类(物理)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物理)、语文、外语
一直以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从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并且按照志愿的第一、二、三、四顺序录取,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