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参加吉林省普通高考,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
(2)吉林省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
(3)考生首选考试科目和再选考试科目一经确认,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