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流入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不允许在当地参加高考报名的证明材料,方可回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返回原籍”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将学籍迁回我省的,经市(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定后,可按应届生报名办法处理;不能迁回的,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及就读证明材料,按往届生报名办法处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按同等学力报名办法处理。均不符合的,不予在我省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