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不及格课程累积总学分超过15学分,由教务处给予学生学分预警,进行公示并发放预警通知单;
2.学生不及格课程累积总学分超过30学分者,劝其退学。对学习愿望强烈且具备学习能力的学生,经学生申请可以转入下一年级留级修读,延迟一年毕业;
3.劝退学生在接到通知后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回应者,二级学院提交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提请取消该生学籍,院长办公会审议。
对留级修读期间不及格课程累积总学分再次超过30学分者,由教务处提请取消该生学籍,院长办公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