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查档流程须知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文化的进步,人们已经意识到了档案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管理、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查档群众提供服务,特将查档流程须知一一告知如下:
一、查询本人档案时,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查询他人或集体档案时,请出具相关部门所开具的介绍信原件,且介绍信里须写明查询人的姓名、身份及身份证号码、查询的目的及所要查询的具体内容,前来查询者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查档者前来查档时,须填写《调阅档案登记表》
三、在有档案可查的情况下,档案馆会提供所查档案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长沙县档案馆复印公章;若无档案可查,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无档案可查的档案馆一律不出具任何证明。
四、根据《档案利用规定》,禁止对档案进行拍照、摘抄、损毁、私自带出。若有违者,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