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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4-04-29 14:27:11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浙江省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2. 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当年被注册地在市区的3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或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在市区的1000人以下的企业新招用,并由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 申请时间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逾期申请的,每逾期1个月相应扣减1个月的补贴;

浙江省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4.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不得同时享受,且两项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为每年2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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