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难。 选专业、转专业
第三十五条 选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在本大类内可以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大类内选择专业一般在平台课结束学期组织进行,由学校根据各专业大类平台课程时间统一组织,相关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届时学生可在学业导师、家长等指导下根据个人学习能力、学习兴趣、职业发展规划等提出选择专业志愿,经学院批准后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第三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学校统一组织,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各学院根据专业现有教学条件和发展需要提出接收计划,制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二)学校根据各专业教学条件和学校专业发展需要,研究批准学院接收计划及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三)学生在学业导师、家长等指导下根据个人学习能力、学习兴趣、职业发展规划等提出转专业志愿,填写《鲁东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四)学生原所在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情况和培养能力进行初审,并提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
(五)接收学院按照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考察,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六)学校审核批准。经学校批准后的学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学生转专业一般在学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初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