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大学排名 长江大学研究生补助标准

长江大学研究生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5-01 05:58:39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

长江大学研究生补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优秀生源奖学金

(1)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长江大学研究生补助标准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5000元的奖励。

长江大学研究生补助标准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来自长江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4.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 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年。

温馨提示:
本文【长江大学研究生补助标准】由作者 长江大学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