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流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休学须填写《休学申请表》,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学生处和财务处备案。未办理休学手续而擅自离校者,视作自动退学。
休学学生不享受奖贷学金、专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各类生活补贴;应离校回家;学校不对学生在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负责。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