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法学在两个校区进行教学的安排,可能是基于以下一些考虑和因素:
1. 增加教学资源:将法学分散到两个校区可以增加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如果学校只有一个校区进行法学专业的教学,可能面临教室、图书馆、实验设备等资源紧张的问题。通过将法学分散到两个校区,可以更好地分配和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
2. 学科特色和优势:不同校区可能都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和优势,通过将法学分布在两个校区,可以更好地发挥各个校区的学科特长。这样可以提供更多不同领域的专业课程、导师资源和学术交流机会,对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都有积极的影响。
3. 区域覆盖和便捷性:将法学设立在两个校区,可以更好地覆盖和服务更广泛的地域范围,方便更多有意愿学习法学的学生。对于学生来说,选择就近的校区学习可以减少交通和生活上的不便,提高学习的便捷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是可能的因素。实际的原因可能涉及到学校的具体规划、资源分配、教学需求等多个方面。如果你想了解具体的原因,建议向暨南大学相关部门或学校官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