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包括毕业留校博士生)(《燕山大学引进教师管理办法》(燕大校字)【2008】81号)中的第五类人员)入校待遇为: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0万元,笔记本电脑一部。
2、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安家费4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8万元,理工科10万元;
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安家费2万元,科研启动费4万元。
3、为了能更好地使用科研启动费,规定以科研立项方式进行申请,并进行结题验收。具体管理细则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制定,并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