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登记的方式如下:
普查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指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居住地)进行登记。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或回家居住的,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在学校和其他地方两头居住的,参照上一款执行。普查对象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所、并且平时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时住在一处,周末住在另一处),如果户口登记在其中一处住所,则将该处作为现住地,登记为“人户一致”,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户口没有登记在这些住所,将居住时间较长的住所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作为“人在户不在”,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无法判断在哪处居住时间更长,将10月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为现住地进行登记。所有住房项目如住房建筑面积、间数等按登记的这处住所情况填写。
普查登记采用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现场采集数据。普查员要按照《人口普查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人口普查电子化数据采集与传输工作方案》要求,对普查对象进行逐户逐人登记,做到不重不漏、准确客观。
普查登记时,要按照《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普查表中每个指标。填写完成后,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同进行质量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普查登记期间,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定期对普查登记进度、数据质量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普查登记完成后,将进行数据汇总、审核和评估等工作,形成最终的人口数据。
人口普查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和配合。请按照上述步骤进行人口普查登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