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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03 10:48:08

新入学按规定可转入户口的学生凭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内)、户口迁移证(京外)办理入户手续。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迁移证开学后集中收取并核验北京市教委招生信息,向海淀公安分局申请报批,经海淀公安分局审批通过后办理入户。

北京高校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教职工集体户口的入户:

(一)本人或夫妻双方名下在京无房产的可落学校集体户口;

(二)新入职教职工及随迁家属、新入站博士后持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落户材料、人事部落户介绍信或博士后录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新生儿户口的入户:

北京高校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集体户口且在京无房产的可落学校集体户口;

(二)父母一方为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常住居民户口,新生儿报户需到本市常住居民户口处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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