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缓考的申请条件分为四条,包括生病、家庭变故、部门批准和时间问题,具体如下:
(1)因重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并且必须由三级甲等医院开具医院证明,证明本人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者;
(2)遇到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本人无法参加正常考试者;
(3)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的境外实习或外出参加国际、全国、省市比赛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
(4)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并且考试时间与正常考试时间冲突者。(托福、GRE等此类考试不属于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