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每学科(不挂科前提下)(挂科记为0)(
r 90分以上(含90分)记为5.0
r 85分至89分记为4.5
r 80分至84分记为4.0
r 75至79分记为3.5
r 70至74分记为3.0
r 60至69分记为2.0
r 其次,每学科的学分个数和成绩所对应上述的数字进行加权平均,即
r 绩点是 学分个数*成绩对应的上述数字 然后求和 , 用所得的和 除以 这学期所必修的学分个数, 所得即为 你本学期绩点。
r
r (河海只算 必修学科 , 选修 只看你及格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