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有的补贴政策是: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3.一次性招用补贴。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经查询《关于印发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可知,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一般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以下四种主要补贴:
第一、就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第二、求职创业补贴。在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为1500元/人。对象包括: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第三、临时生活补贴。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1)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
(2)属本低收入居民;
(3)“零就业”家庭成员;
(4)残疾人家庭成员。
第四、大学毕业生社保补贴。国家为鼓励中小微企业聘用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但是需要一定硬性条件,就是要求企业与它们签订至少超过1年的劳动合同,并且要给它们定期缴纳社保,补贴期限为12个月。目前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多半以灵活就业参保,国家给予养老、医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能超过24个月。
综上,作为一个应届大学生,可以领取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以及社保补贴等。毕业补贴发放时间:大学毕业生的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是12月下旬,具体的毕业生补贴在不同的学校会有所不同,发放的数目和时间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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