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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儿子大学学费

发布时间:2023-03-20 20:39:02

法律主观:

离婚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依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费用。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有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

离婚儿子大学学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大学学费谁承担

法律主观:

父母离婚,如果子女未成年或是成年后不能独立生活,那么子女的大学费用应该由不直接抚养方负责。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而抚养费用包括孩子的学费,所以当子女未成年或是成年后不能独立生活时,不直接抚养方仍有义务支付其上大学的费用。

离婚儿子大学学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以后,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由双方共同负担,双方也可以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孩子上大学有义务拿学费。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父母需要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若子女系在校就读的大学生,而夫妻一方无证据证明子女有可维持自己在校生活、学习的收入来源,即应当按照离婚时与另一方的约定承担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的生活、学习所必须的费用。

法律依据

离婚儿子大学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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