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是相对于公立大学而言的,民办大学是由私人或者社会机构投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适应高等教育的需求,以相对高的学费来满足办学经费的筹集,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目的。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独立学院本质上还是属于民办高校,属于民办大学的范畴。
各自的办学特点和优缺点:
一、办学层次不同:
1、民办院校包括本科和专科院校。
2、而独立院校只在本科层次招生。
二、办学的主体不同。
1、民办院校的办学主体是社会力量办学,包括个人或者社会机构办学。自筹资金、机动灵活。
2、而独立院校的主办者是普通高校,而合作者是社会力量。双方优势互补,互相促进。
三、学校名称区别:
1、民办院校有自己的校名。
2、而独立学院则是设在某一个大学名下的。招生时可以借助母体学校的优势。
今年,随着改革的推进,全 国所有独立学院即将转设,即不再依托于母体学校,而成为有自己学校名称的民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