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最高法院关于新《婚姻法》的若干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规定还称:
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如要继续接受教育,应视为对其未来
道路自主选择的行为,其父母不具有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成年子女向父母索要高等教育费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由于中国的大学生很少去勤工俭学,即使打工其费用也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大学学费。遇到此类案件,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进行判决。有些法官会判父母中有能力支付的一方先行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等子女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给父母。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是以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为前提的。
为成年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后就不应该再向父母要学费。因为接受高等教育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接受高等教育,直接到社会上谋生。
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负有抚育义务。而接受高等教育,是一种智力投资,实际上就是就业投资,这项投资的直接受益人是子女而不是父母,依照民法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子女应该为其预期可得利益作出相应的付出,即学费由自己付伏毁。子女自行接受高等教育,进行就业投资,理当从家庭的实际状况、自己的条件和能力出发,通过勤工助学、半工半读、业余学习或向银行贷款等方式,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而不应完全依赖父母。”
由成年子女的求学费用,特别是父母离异成年子女的求学费用引发的案件在全市各法院都有增多的趋势。
一些法官说,虽然18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但事实是我国一般的在校学生,即使到了18岁仍缺乏自立念液能力,在经济上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强。他们连养缺高备活自己都成问题,又何谈自己来承担学费?面对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法院总是尝试沟通、理解,使父母与子女在学费上达成妥协。
法官们同时指出,父母与子女的观念都得变一变。孩子不能“躺在父母身上”上大学,父母也应当鼓励子女想办法支付学费。
抚养费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抚养费是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下列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毁宏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枯余好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所以你要求父没铅亲支付大学的学费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只能起诉要求支付你18岁以前的所应支付的抚养费。
现在孩子上大学,有些父母认为这是子女应该自己承担的责任。那么,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的儿女应该给父母赡养费,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首先,父母给予子女经济支持的原因是出于差历爱心和责任感,这种行为是应该被尊重和感激的。毕竟,父母在子女成长的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为子女提供了安全和保障。如果子女在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父母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是合理的,这也是对父母辛苦付出的一种回报。
二是子女在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本身就是一种短暂的状态。
大学是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阶段,家庭应该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关怀,让他们专心学习、发展自己的才能。如果父母不能给予足够的支持。子女的学业和发展就会受到影响,这也会影响整个家裤嫌庭的未来发展。但是,要注意的是,子女在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不劳而获。父母应该鼓励子女自力更生,通过打工、奖学金等方式解决经济问题。
同时,子女也应该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尽快找到自己的职业道路,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
三是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的儿女应该给父母赡养费这个问题,应该以具体情况为准。
在父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子女一定的经济支持是理所当然的。但同时,子女也应该尽自己的努力去解决经济问题,而不是依赖父母的支持。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
如果儿女在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能力承担生活费用,父母应该给予经济支持,这是应尽的赡养义务。
四是父母在儿女成年之前应该承担赡养儿女的责任。
直到儿女有虚纯搜经济来源或者独立生活能力为止。当儿女没有经济来源,且在学习期间,赡养费用主要包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这些费用需要父母负担。
如果父母无力承担这些费用,可以通过借贷、勤工俭学等方式寻求支持。
五是对于那些拒绝上学或者在学校不努力学习的儿女,情况则有所不同。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拒绝支付赡养费用。因为赡养义务不仅仅是提供经济支持,更重要的是要让儿女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
总之,儿女在上学期间没有经济来源。
父母应该承担赡养费用,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尽最大努力提供生活和学习支持。而儿女在上学期间也应该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不应该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
单纯从磨弯法律上来说。满十八周岁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没有负担的义务。再说父母从子女出生到念完高中花费了很多心血,他们已无力承担子女上大学的费用。当然每个人的家庭条件不一样在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父母可以帮助子女垫付部分学费,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是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抢迫的。子女上大学已经成年了,父母已经没有义务为子女交学费了,再说了子女可以去打工挣学费,勤工俭学
挣生活费 不仅段炼了自己,而且还为握虚将来做了基础,这样不是挺好?
父母应该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
因为子女上了大学,仅仅是试探着踏入了社会,羽翼并不成熟并不丰满,虽然说年龄上子女已经成年,但还没有工作的能力
无法负担学费, 另一方面子女上大学段游燃以后会有更好的前途
父母老后对他们今后的养老生活提供更优越的条件,所以父母还应该为子女承担上大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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