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全日制大学的从事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是免征增值税的。
因为按照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同时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高校取得收入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也涉及到增值税、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
一般学生上学期间,没有固定收入,一般不申请个人所得税!
即便申请,那就按照年收入一次认定,基础起扣点为5000元,赡养父母2000元,上学1000元,这样初步计算每个月收入在8000元以内就没有个人所得税!
只有超过8000元/月,才考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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