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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5-07 00:33:58

前妻不给孩子 抚养费 怎么办? 如果是 协议离婚 的话,无法直接申请 强制执行 ,需先去法院起诉孩子母亲支付抚养费;如果有法院的判决的话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有 强制执行申请 书。子女是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包括基本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 一审 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 警告 ,促其履行 抚养 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 婚姻法 》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 工资 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父母 离婚 后,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发生改变。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要是女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由此可见,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的离婚,可以直接申请对前妻强制执行给予抚养费,如果是协议离婚,未经法院判决,需要先对前妻进行起诉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能推脱,作为父母,即使离婚了也应当给子女提供一个健康、无忧无虑的成长环境。

前妻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老公前妻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前妻 再婚 不给 抚养费 怎么办?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再婚并不影响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除非给付数额明显过高,影响了支付方的生活水平,或者支付方经济收入发生较大变化。 1、 离婚 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 工资 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2、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 抚养 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 婚姻法 》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 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 抚养费标准 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这也是孩子生活费的最基本的保障,因此,离婚的夫妻一般都是以一方抚养,另一方给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减少双方的压力,所以,抚养费是无论如何都必须要给的,而且还要给到孩子成年以后才能停止。

抚养 孩子是每位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在孩子还不能独立自主生活之前,父母都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等基本费用,即使父母 离婚 了,也依然要履行这项义务,但是很多父母在离婚之后都做不到这一点,老公前妻不给 抚养费 该怎么办呢? 一、老公前妻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 子女抚养费 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 协议离婚 ,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 离婚协议 》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 诉讼 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里面应该有 子女抚养 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 离婚判决书 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二、什么是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医疗费 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所以,当你也遇到老公前妻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时,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让其强制性执行,当然另一种方法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按照离婚时的判决支付抚养费,遵守法院的判决。更多关于抚养费的知识,可以向 律师 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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