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申领对象:
1.2019、2020年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2.2021年以后首次来东营市企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
注:来营工作时间不同,补贴标准不同。
二.补贴标准:
1.2019、2020年批次:
(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2)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
(3)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
2.2021年以后批次:
(1)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
(2)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1000元人才补贴
注:属于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提高50%。
三.补贴发放时长:
博士研究生为五年,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为三年
四.申领要求:
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社保卡并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
五.发放方式:
1.补贴将每半年拨付至申请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直至政策支持期结束。
2.社保卡作为拨付的唯一凭证,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
3.上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中发放,下半年申请的一般会在年末发放。
六.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随时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在线模块,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系统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学历学位、社保缴纳等信息,个人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不可以。
“对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和东营市急需紧缺专科(技工类院校高级工以上参照专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
公务员是职业身份,不是人才的评判标准,本科、硕士,博士等是人才学历的评价标准。
比如:
1、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规定“全职在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且2020年12月29日(含)之后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此前在我市无购买商品住房记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2、企业新聘用大学生人才补贴:2019年来我市企业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执行《东营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对企业新聘用来我市首次就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人才补贴,对非“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年内给予每人每月600元人才补贴。
补贴可以通过东营市人才服务在线系统进行申领。
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的用工单位注册地所
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大学生就业补贴
1、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
服务岗位就业;
2、签订一年或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毕业2年内;
4、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5、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6、补贴对象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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